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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的区别 CO/FA/FE/FF/FC/FD

 

原产地证的区别 CO/FA/FE/FF/FC/FD
1.FORM C  
为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申明书,适用于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是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其中所含羊毛重量不超过17%的纺织品为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几个国家产生的。

2.FORM D是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

3.FORM E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4.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5.  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6.一般产地证(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

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世界上有32个给惠国家,它们分别为欧盟15国、瑞士、挪威、波兰、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捷克、斯洛伐克、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匈牙利、保加利亚和土耳其。除美国、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外,其余29个国家都给予中国出口的制成品、半制成品普惠制待遇,对中国扩大出口、提高出口效益都有一定好处。

欧洲联盟。现有15个成员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创始国)、英国、丹麦、爱尔兰(1973年加入)、希腊(1981年)、西班牙、葡萄牙(1986年)、奥地利、芬兰和瑞典(1995年)。

从2004年以后,欧盟扩了,现在目前可以做FORM A的一共有4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25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德国、希腊、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共和国、匈牙利、马耳他和波兰)、挪威、瑞士、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格鲁吉亚、克罗地亚、保加利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罗马尼亚。

总共应该是42个国家。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 的全称是:《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与证明联合)格式A》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FORM
A),简称格式A。它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适用于一切有资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现在所有给惠国都接受格式A,格式A证书相当于一种有价证券,因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规定,其正本必须印有绿色纽索图案底纹,以便识别伪造与涂改,尺寸为297×210毫米,使用文种为英文或法文。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鉴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在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备案。

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统一管理,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政府授权的唯一的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的签发机构。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可以签发《曼谷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书也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FORM A,申办手续同FORMA。


(四)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自10月1日起,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开始正式实施后,中国近6000种输往智利的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FORM F证书享受零关税优惠。专用原产地证书  .

《协定》规定,2006年8月1日至9月30日从中国启运在途中的、或在智利海关仓库或保税区内暂存的货物,可自10月1日起4个月内对上述货物补发原产地证书,可享受关税优惠。厦门检验检疫局已签的22份FORMF中就有18份证书涉及的货物属于该时段出口的。厦门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产地证科急企业所急,实行特事特办,及时开通“特办”通道,快速为企业补发FORMF证书,使出口货物在智利海关得到及时通关并享受关税优惠。FORMF证书的签发,将有力地推动厦门口岸出口产品进入智利乃至更阔的拉美市场

签发机构:检验检疫机构是签发FORM F证书的唯一机构,企业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注册备案后,申办该证书。已注册的,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开通该项业务即可。

    原产地规则:申请FORM F证书的产品必须符合《协定》中所要求的原产地规则。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的产品分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产品两个方面。完全获得产品就是完全在我国境内种植、养殖、捕捞、生产加工的产品。而非完全获得产品是指产品中含有进口成分,但该产品中所含产自原产国(中国和智利)的原材料的价值不得少于40%。除上述两种情况外,部分产品还必须符合“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此外,所出口的货物还必须符合直运规则,即出口货物必须由出口国直接运抵给惠国,中途不得重新包装或再加工。

时间要求:申请FORM F证书必须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后的30天内申请,逾期不作补发。另外,自《协定》实施之日起,已在运输途中的、或在海关仓库或保税区暂存的货物,进口商须在《协定》实施之日起的4个月内,向进口方海关提交FORM
F证书,否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协定》还给了一定的宽限期,即《协定》实施之日前两个月内已在途中的、或在海关仓库或保税区暂存,未办理清关手续的货物,可申请补发FORM F证书。

提交材料: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经香港、澳门转口至智利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申请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五)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发布日期:2013-08-1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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